钦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钦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此外,设有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有钦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22个。
内设职能部门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组织部: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等。
研究法规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以及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以及其他应该受理的复审申请。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报送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八至第十二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技术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息的采集、保存及分析处理,承担特定信息查询、核实等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指导勘验检查、检验鉴定等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装备建设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