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山县武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原干部李某某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在灵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镇(街道)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县、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共计180余人到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整场庭审氛围庄重严肃,旁听人员认真聆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庭审环节紧密相扣、层次分明,清晰再现了李某某如何丧失理想信念、如何从最初的破纪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历程。据悉,2011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建房、出具安装电表证明、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和非法收受巨额好处费。
看着以前的同事变成阶下囚,旁听人员现场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警示和灵魂洗礼,真切感受到纪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纷纷表达了切身的感受,“看着曾经的同事因违法犯罪落到如此下场,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我要以案为鉴,强化纪法意识,时刻将党纪法规放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守好廉洁底线。”参加旁听庭审的某镇乡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说道。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是灵山县纪委监委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的举措之一。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跟踪处分执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暖心回访、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党员干部充分利用身边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今年以来,该县共制作警示教育视频1部,印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1本,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0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群众4000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持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活教材’,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不断强化教育效果、深化以案促改,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