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浦北县委批准,浦北县纪委监委对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强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隐匿及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新居喜宴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娱乐安排和宴请;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项目投标并获取巨额利益;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私营企业主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规拨付巨额工程款;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建豪华别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罗强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浦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浦北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浦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