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镇某村干部王某在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使用村委会公章,导致国家项目资金被他人虚报套取,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日前,浦北县纪委监委在2023年浦北县专职化城市工作者培训班上对该县基层干部违规使用公章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此前,浦北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县泉水镇某村干部王某,在明知某粮油公司为了获得国家补助资金而制作虚假材料的情况下,仍帮助该公司在虚假材料上加盖村委会公章,导致该公司利用虚假材料及其他材料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最终王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浦北县纪委监委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落脚点,聚焦公章管理使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的“小微权力”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严惩基层“微腐败”,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以前不太了解村集体资产状况,现在村里的资产结构、收支情况等都会及时公开,而且内容简洁明了,大家都看得清、看得懂,心里也都有个底。”在该县三合镇太安村的村务公开栏前,群众一边仔细查看公示内容,一边满意地说道。
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重要抓手。该县纪委监委将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事项纳入季度监督重点以及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督清单,紧盯基层权力运行风险点,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等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公示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管好、用好村集体经济资金,切实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切身利益,助推小微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以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为监督重点,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管理措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底线管理,督促谨慎用权。同时,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贴身监督”作用,指导村级监督员对“两委”干部行使权力、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报账手续等情况全面监督,有效督促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规范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