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材料》里面通报我县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中,有的是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有的还是单位的‘一把手’,他们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希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身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近日,在灵山县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县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一把手”认真接受警示教育提醒。这是该县聚焦“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强化教育监督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的监督,督促严格落实“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活动,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扎实开展。
强化责任落实。该县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常态化开展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从严治党专题党课,从严执行主体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职报告和会商通报、违纪党员“双通报”等制度,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对失职失责、出现系统性问题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进一步完善与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交流意见、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等制度机制,推动党委、纪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时,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分析制度,认真梳理日常监督、巡察反馈、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中发现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问题,全方位、多角度深入研究分析,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并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针对分析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举一反三对照查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压实问题整改。
强化日常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关键少数”监督更好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列席会议、建立廉政档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专项督查等日常监督,将监督贯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2023年共协助县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述廉会议,举办全面从严治党廉政教育专题讲座、节前廉政提醒会,集体约谈党政主要领导500多人次。认真落实违纪党员“双通报”制度,向县领导领导通报分管联系部门违纪党员干部情况2次,协助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干部谈话提醒32人次。通过专项检查、提醒谈话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去年该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310多人次。
该县还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常态化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并在以案促改上发力,分领域、分层级、分类别进行量身定制,推动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持续引导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警钟长鸣。2023年共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场次,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3000多人次,其中,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接受警示教育200多人次。
“我们将持续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通过谈心谈话、健全制度机制、警示教育等方式,全面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