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未发现宾某某等17名同志近三年来存在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近日,浦北县纪委监委收到该县委组织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后,立即开展联审联查,及时给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近年来,浦北县纪委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工作中,严把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上岗”,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2023年以来,先后出具党风廉政意见206批次,审核10947人次,其中提出暂缓使用或否定性意见83人次。
“收到征求意见函后,我们及时联合委机关相关部门进行会审研判,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明确、精准,不耽误干部的选拔任用,又坚决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彬表示。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把好审查机制、审核重点及回复流程“三道关口”,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健全2020年--2023年电子廉政档案,综合梳理、动态更新监督检查、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和受处分人员信息,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并采取归口管理、联审联查、统一回复的方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及时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重点内容联合“会诊”,分类提出明确意见,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意见准确出具“党风廉政体检”报告,逐级报领导审核把关后统一回复,避免核查把关时出现“真空地带”。
“黄某某同志此前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处分影响期已过。受处分期间,该同志能深刻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并努力工作。我们的意见是不影响其提拔使用。”浦北县纪委监委对黄某某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进行讨论后提出建议。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对核查中存在疑问的视情况给出“暂缓”意见,受到处理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坚决“否决”,同时对受处分后真心悔过、担当作为、实绩突出、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给予肯定,及时“清障开路”,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此外,为防止党风廉政审查流于形式,该县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泄露被征求意见人的相关情况或把关不严、故意隐瞒、以权谋私等问题导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的,进行严肃处理,并对每一份征求意见及回复材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