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你们纪委的同志及时把事情核查清楚,被挪用的6000元征地补偿款已经重新回到集体账户上,现在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了,每个月的收支情况在月底都会张贴公示,群众很满意。”近日,赖某某向前来回访的钦南区纪委干部表示。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能任意处置以权谋私,这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的底线。此前,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接收到赖某某实名举报本村民小组组长黄某挪用集体征地补偿款不归还的问题后,按程序迅速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经多方核查了解,证明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最终,黄某受到记大过处分,被挪用的集体资金也分毫不差地回到了集体账户上。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举报仍是热点。”通过定期分析研判收到的信访举报及问题反映情况后,该区纪委监委加强了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贪污挪用、截留侵占、侵犯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此外,该区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举措加大警示震慑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区集体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力度较大,集体山林、鱼虾塘出租以及征地搬迁项目逐渐增多,一些村民小组对集体“三资”管理不够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初次信访举报问题多达85件次。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利用检举举报平台有效整合信息资源,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信访分析报告抄送相关部门,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忠实履行社情民意“晴雨表”、政治生态“风向标”的职责。
“双方重新签订了林地出租合同,每年租金提高了3650元。”此前,该区那思镇纪委联合镇统计站等部门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那思镇塘底村签订的某份林地出租合同租期过长、租金过低,既违反法律法规,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检查组当场指出问题,并督促村委落实整改。在镇纪委的跟踪监督下,塘底村与承包方重新签订了出租合同,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
农村集体“三资”既牵系群众切身利益,也关乎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群众共同富裕的实现。该区纪委监委根据信访分析的情况,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摸底,切实抓好建立集体“三资”台账,组织村财务业务知识培训,清理“三不”合同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以来,共收回集体资金、清退违规领取补贴37.37万元,收回集体土地、滩涂、鱼塘等200多亩,规范集体资金存储1170余万元。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加大风险隐患发现力度,以短平快信息处理形式,发挥预警作用。2021年以来,共撰写信访综合分析报告11篇,专题分析报告5篇,为该区推进纪检监察及涉农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