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纪委监委接受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市委开展巡视巡察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等;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钦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下辖直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代管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钦州市巡察信息中心。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22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审查调查室、第十一审查调查室、第十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核定钦州市纪委监委(含派驻机构)行政编181名,机关后勤服务编1名;核定市委巡察机构(含巡察办、巡察组)行政编15名,市巡察信息中心事业编6名;核定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事业编5名;核定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事业编5名。截至2023年12月,在职人员184人,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4253.4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927.92万元,下降31.19%。2024年支出总预算4253.40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927.92万元,下降31.19%,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监委留置场所项目尚未完成工程审计结算,市财政局安排的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4253.40万元,同比减少1927.92万元,下降31.1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53.40万元,同比减少1927.92万元,下降31.19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是市监委留置场所项目尚未完成工程审计结算,市财政局安排的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425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9.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4.90%,同比增加71.83万元,增长3.91%;项目支出234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10%,同比减少1999.75万元,下降46.04%。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3719.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45%,同比减少1963.47万元,下降34.5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6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7%,同比增加26.62万元,增长11.3%。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10.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同比减少1.88万元,下降1.68%。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61.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9%,同比增加10.82万元,增长7.1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09.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90%,同比增加71.83万元,增长3.9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72.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34%,同比增加66.06万元,增长4.3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0.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2%,同比减少6.41万元,下降2.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6.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44%,同比增加12.19万元,增长35.4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34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10%,同比减少1999.75万元,下降46.0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33%,同比减少66万元,下降45.8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43.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46%,同比增加107.15万元,增长5.26%。
资本性支出预算12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1%,同比减少2040.9万元,下降94.35%。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5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09.9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43.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376.0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43.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工程项目建设等经费。
3.行政单位离退休47.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费用。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64.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45.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161.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8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1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及查办案件等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28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28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广西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90.6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601.90万元,同比减少1522.41万元,下降71.67%,其中:集中采购321.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3.48%,同比增加69.47万元,增加27.52%;分散采购预算2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6.52 %,同比减少1591.88万元,下降85.0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采购金额减少。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1.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0.4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61.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6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七座商务用车1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越野车1辆,七座商务用车4辆)。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钦州市巡察信息中心(二层)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委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委本级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七座商务用车1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钦州市巡察信息中心(二层)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6个,预算资金2343.5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涉及工作性秘密,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报表(1.8.1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