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和党性锻炼,从思想上正本清源,把稳思想之‘舵’,从行动上行稳致远,握稳纪律之‘标尺’,为开展巡察工作补足‘精神之钙’。”
“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要更好发挥巡察在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利用巡察利剑威力,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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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钦南区通过多种方式掀起学习《条例》热潮,教育引导全体巡察干部及时了解《条例》精神实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内容谈认识、谈体会、谈落实,学习《条例》与巡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教育引导巡察干部明纪于心、守纪于行、以学促践,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巡察是政治巡察,严明政治纪律,把稳思想之“舵”是关键。该区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参加巡前培训、筹备召开巡前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制定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召开钦南区巡察工作会议暨七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等方式将《条例》要求贯穿巡前部署全过程,确保全体巡察干部精准把握政治纪律,聚焦政治巡察定位,强化政治担当。
通过学习,巡察干部深受感染,尤其是第一次参加巡察工作的年轻干部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把《条例》要求落实到正在开展的七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中,始终坚持巡察正确政治方向。
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建设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是关键。该区运用“专、新、老”结合模式组建巡察队伍,每轮巡察专职+兼职组合,采取“3+N”方式配备巡察组人员,每个巡察组固定配备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党务等3类人员及一定比例的“老巡察”,确保巡察队伍专业性。坚持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巡察人员“四要四不准”纪律》、《区委巡察机构保密工作机制》等多项制度约束人,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规范组织生活,经常性开展巡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能力素质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还需在整改上下功夫。该区聚焦巡察目标导向,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落脚点,扎实做好七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后半篇文章”,衔接做好七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七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推动解决问题12个,完善制度44项,挽回资金104.65万元。
此外,钦南区注重健全巡察整改机制,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加强监督检查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绩效,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2022年以来共有13个单位因巡察“整改迟缓”、“敷衍整改”年度绩效被扣分,巡察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