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钦州市纪委对灵山县伯劳镇党委原书记叶远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将其严重违法问题指定灵山县监委管辖调查。
经查,叶远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贪婪腐化,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公权力当成个人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叶远雄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灵山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钦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远雄开除党籍处分;由灵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中共灵山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程序终止其中共钦州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灵山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