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钦州市钦北区委批准,钦北区纪委监委对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原四级调研员黄开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开环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观念和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漠视群众利益,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把公权力异化为敛财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林地权属纠纷、石场土地边界纠纷、林木砍伐纠纷调解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开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钦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开环开除党籍处分;由钦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