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市纪委监委接受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市委开展巡视巡察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等;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钦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下辖直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代管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钦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22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审查调查室、第十一审查调查室、第十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钦州市监察委员会
(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五)钦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255.87万元,同比减少1834.8万元,下降25.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5255.8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834.8万元,下降25.88%,主要原因是市监委留置场所项目已竣工,工程建设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5255.87万元,同比减少1834.8万元,下降25.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4696.42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为保证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巡察工作经费等支出。同比减少1921.69万元,下降29.04%,主要原因是市监委留置场所项目已竣工,工程建设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82.9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及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同比增加28.83万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数调整,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13.83万元: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增加42.32万元,增长59.18%,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补助调整计缴方式,医疗补助费用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8.7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等方面。同比减少3.8万元,下降30.2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减少,补助经费相应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53.9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增加19.53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干部职工工资调整,相应比例的费用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84万元,项目支出2665.0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040.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日常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56.2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巡察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55.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和生活补贴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
6.死亡抚恤27.76万元,用于按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
7.行政单位医疗59.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
8.公务员医疗补助54.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9.其他农林水支出8.7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助。
10.住房公积金153.93万元,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0.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8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9万元,支出决算3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2 %;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25.2万元,下降41.5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同比减少26.09万元,下降48.24%。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26.09万元,下降100%。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7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2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4%,同比增加0.89万元,增长13.7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及查办案件等工作。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92个批次、共计578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92个批次、57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及查办案件等工作增加。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28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61.08万元,增长61.08%。主要原因是: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日常办公用品及办案物资等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8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7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5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纪委监委组织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均涉及工作性秘密,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