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公车私用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值得警惕的是,一些新的“车轮腐败”问题正蠢蠢欲动,时有发生,私车公养就是其中一个突出的隐形变异表现,必须引起重视、坚决纠治。
私车公养披隐身衣揩公家油
私车公养,顾名思义就是用公家的钱为私家车的消费“买单”。相比公车私用等赤裸裸的违规用车问题,私车公养更加隐蔽,并且手段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将公务加油卡用于私车加油。采用加油卡的方式为公车加油,这本是严格公车用油的有效措施,但少数党员干部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等便利,为私家车加油。这一现象在私车公养问题中较为普遍,江苏省徐州市纪委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的专项督查中,就有130人因“私油公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类问题在其他地方的通报中也经常出现,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原城东工商所科员李西凯,先后18次用公务加油卡为3辆私家车加油共5658.83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老干部局第二工作处党支部书记李连云将单位公务加油卡交给其弟使用,为私家车加油20次,累计1.5万余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用公务加油卡消费或套取现金。有的人贪欲膨胀,费尽心机打加油卡的主意,变着花样为自己捞取好处。比如,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矿产品销售计量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昕,利用单位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店购买香烟、燃油宝等18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款。更有甚者,有的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卖油给他人,从中套现牟利。
——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私车费用。有的党员干部将私车私用产生的油费、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等发票拿到公家报账,如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工会主席樊群会,经该办下属物业公司总经理辛峰签字同意,在该公司报销其个人车辆保险等费用共计4402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还有的借“私车公用”之名,报销私车产生的所有费用,如重庆市綦江区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邹文敏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单位租用其兄的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共支付租车费4.8万元,车辆私用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公款报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私车冒充公车进行维修、清洗。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以私车冒充公车,到单位定点维修厂、洗车场进行维修、清洗,费用签字挂账,由单位统一结算。浙江省玉环市港航分局4名驾驶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私家车维修费用挂账在单位名下,采用多开发票金额到单位报账的方法,侵占单位公车维修费3.27万元,4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私车公养问题的根源在于特权思想作祟
私车公养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这种隐形变异的“车轮腐败”不时冒头,既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层面的主观原因,也反映出个别地方、单位在公车管理工作中的漏洞。
占公家便宜的特权思想尚未根除。私车公养源于个别党员干部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市场,有的人吃公家饭就想占公家便宜,把个人利益看得比什么都重,对侵占公共利益不以为然、不当回事。一些因私车公养被处分的党员干部自我剖析称,公车改革后没有公车坐了,心里存在落差,总想着利用工作便利“补偿”一下自己,公车私用行不通,就想方设法在私车公养上动歪脑筋。
遵守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认识上存在偏差、行动上缺少自觉。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规定置若罔闻。有的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规违纪,却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反“四风”、查违规用车都抓了这么久,“风头”应该过去了,只要小心一点、隐蔽一点就不会被发现,等等。有了这些错误认识,既不能做到令行禁止、遵守规定,更不能自觉行动、维护纪律,因此依然故我、顶风违纪。
公车管理机制不完善为私车公养留下生存空间。有的单位公车改革不到位,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有的公车管理缺乏规范性,加油卡使用、公车经费报销等管理混乱,出现专卡不专用、报销随意性大等问题。再加上一些地方、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公车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对私车公养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
整治私车公养现象须在惩与治两方面用力
私车公养侵占公共资源和群众利益,极易滋生其他消极腐败问题,消解公车改革的效果,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须通过惩与治两手抓、两手硬,有针对性地加以纠正和防范。
擦亮监督“探头”,让私车公养无处遁形。在强化日常监督、畅通举报渠道的基础上,扭住重要时间节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让各种私车公养行为无处藏身。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等地通过追踪公车行车轨迹,定期调取加油卡消费记录,检查定点维修、洗车及保险公司,借助税务部门电子信息平台排查可疑发票等方式,对私车公养问题进行立体化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严肃查处问责,持续形成有力震慑。对发现的私车公养问题,坚持露头就打,越往后执纪越严。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责任不力,导致私车公养等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同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作用,使那些对特权不愿撒手、占便宜没够、“揩油”之心不死的党员干部真正警醒,自觉知止、收手。
强化制度约束,保障公车管理规范有序。治理私车公养,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健全公车使用台账,规范派车、报销等审批程序,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严格公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提高公车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从源头上防止私车公养行为发生。此外,为解决公车不够用、私车公用时出现的各种问题,还应深入推进公车改革,简化购买社会服务流程,增加供给,让公务用车更规范、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