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浦北县龙门镇纪委收到反映该镇某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某截留和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的信访举报。经查,2022年7月至今,陈某违规要求社区报账员将某集体土地租金在账外保管开支,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2024年以来,浦北县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聚焦“三资”管理责任落实、资源资产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着力发现并纠治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违规使用集体资金以及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发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增收保值。
监督沉下去,问题浮上来。浦北县纪委监委深化“纪委+职能部门”,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监察建议书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村(社区)全面清产核资。同时,统筹“室组地”力量开展多频次、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资产登记、项目移交、资产闲置、合同不规范、财务公开不规范等问题1265个,已完成整改1264个,补充登记农村集体资产2387.54万元,整改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闲置、“三不”合同等问题57个,为村集体增收150多万元,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5个。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最有效的震慑。浦北县纪委监委强化片区协作,全面起底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线索,深挖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以执纪问责清病灶。平睦镇某村委原主任杨某某对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不到位,盲目用集体经济资金投资入股,造成集体经济资金损失,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相关问题线索47件,立案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挽回经济损失112.73万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强化以监督执纪推动系统治理,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聚焦村级微权力运行关键点、村干部廉洁用权风险点、日常监管薄弱点修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三资”登记和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机制4项,有效有力堵塞监管漏洞。同时,督促各镇纪委指导村(社区)运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按月、按季全面准确及时录入“三资公开”“村务公开”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对“三资”信息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