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反映潘某某伙同某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便利,侵吞该村民小组17万元征地补偿款的有关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日前,浦北县张黄镇纪委在某村委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支书潘某某澄清正名。
此前,浦北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潘某某问题的信访举报,交由张黄镇纪委开展核查。经查,该村民小组的17万元征地补偿款存放于小组长梁某某的账户,因分配方案一直未确定,该笔征地补偿款暂未发放给群众,不存在个人侵吞套取等问题,相关举报内容不属实。为消除不良影响,为实干者撑腰鼓劲,张黄镇纪委到潘某某所在村委公开为其澄清正名。
“镇纪委为我澄清正名,消除了我思想顾虑,我要更加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潘某某激动地说道。
失实检举控告会挫伤干部干事热情。浦北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健全“具体评估—制定方案—公开澄清”机制,通过澄前方案制定、澄中研判、澄后暖心回访等,全链条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释放“为清白者撑腰、为担当者护航”的强烈信号。2024年以来,该县已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核查结果、对象身份、工作表现及不实举报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形进行综合研判,对照制度规定中应当澄清的五种情形,由承办部门按照“一澄清一方案”要求“定制”澄清方案,灵活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澄清方式及时予以澄清正名,让澄清对象及时消除顾虑,“轻装上阵”。同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定期对澄清对象开展回访,针对性为澄清对象释压,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监督,重拾干劲,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消除考核考察、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的影响,为澄清对象“减负”,深化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加强源头引导,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及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反映问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