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触动很大,昔日是法袍加身的执法者,如今却沦为身穿囚衣的阶下囚,贪欲的口子一旦撕开,便一发不可收拾,教训极其惨痛,值得我们警醒。”前不久,在参加旁听灵山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伍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庭审结束后,一名政法干警深有感触地说道。
近年来,灵山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深入挖掘本地案例资源,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力度,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感染力和震慑力,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警戒线”,切实做到抓早抓小、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该县纪委监委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好查处的“身边人”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精心定制包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摄制警示录、编发案例选编、组织旁听庭审、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等7项警示教育“套餐”,按照领域、行业、职级等分层分类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2024年以来,县本级分期制作警示录3部,编发案例选编2期1万多册,组织旁听庭审4次,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500多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5万多人次。
为拓展提升警示教育覆盖面和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推动警示教育“套餐”与“清廉+”建设结合融合,加强与组织、宣传、妇联等部门衔接,聚焦节假日、新提任、新入职等关键节点,及时将发送廉政短信、推送“廉政贺卡”、发布清廉微视频、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内容纳入“套餐”,不断深化拓展线上线下“教育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大祸。该县纪委监委在深化警示教育的同时,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做细做实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工作,让党员干部在感受组织关心爱护中受教育、有触动,放下思想“包袱”再出发。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2900多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410人,失实澄清3件7人,回访教育173人。
“通过一环扣一环的警示教育‘套餐’,拧紧党员干部廉洁之弦,早打‘预防针’,以严管厚爱的有效措施,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该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