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市纪委监委接受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市委开展巡视巡察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等;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钦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下辖直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代管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钦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22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审查调查室、第十一审查调查室、第十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钦州市监察委员会
(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五)钦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49.73万元,同比下降19.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49.7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006.14万元,下降19.14%,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审计结算未完成,市财政安排的工程建设经费相应减少。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支出总计4249.73万元,同比下降19.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3606.85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为保证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巡察工作经费等支出。同比减少1089.57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审计结算未完成,市财政安排的工程建设经费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86.4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及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同比增加103.5万元,增长36.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数调整,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03.91万元: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减少9.92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相应比例的费用减少。
4.农林水支出(213类)4.9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相关费用。同比减少3.8万元,下降43.38%,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减少,补助经费相应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47.5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减少6.34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相应比例的费用减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32万元,项目支出2092.4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1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日常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87.4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项目经费、巡察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9.2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2.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2.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费用。
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相关费用。
10.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7.5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2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9.00万元,支出决算3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9.27%。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0%,同比增加4.51万元,增长16.11%。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7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本单位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3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7%,同比增加4.51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执法,2024年开展执法执勤、应急保障工作任务持续增加,同时配合上级部门专案查办、巡视巡察、专项治理等重要工作,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费用开支加大。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执法,2024年开展执法执勤、应急保障工作任务持续增加,同时配合上级部门专案查办、巡视巡察、专项治理等重要工作,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费用开支加大。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执法,2024年开展执法执勤、应急保障工作任务持续增加,同时配合上级部门专案查办、巡视巡察、专项治理等重要工作,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费用开支加大。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00%,同比下降16.6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及查办案件等工作。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71个批次、共计479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1个批次、47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98万元,比2023年度下降21.54%。主要原因是: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及办案物资等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3.7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5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4891.49万元,执行数4249.73万元。自评得分为98.69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本单位预算编制流程规范,能够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有效保障重点工作;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整体支出基本完成预期目标,为营造全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基本保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1964.1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964.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业务人员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把握不够全面,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内容、指标选用重点等需要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监督检查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2万元,执行数为77.14万元,完成预算的66.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紧盯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自贸区建设、平陆运河建设等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精心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问题,促进建立惠民富民政策的长效机制,持续纠治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培训及宣传教育经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4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展示钦州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