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五年之久,侵吞截留十余项扶贫项目资金,涉案金额逾百万元,涉及连续四任镇党委书记……2018年2月9日,贵州省贵定县新巴镇套取扶贫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在中央纪委网站曝光。
2017年4月,贵州省审计厅在对贵定县新巴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审计中,发现有一笔由工程承建老板打回新巴镇财政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这笔不寻常的回流资金疑点较大,可能涉嫌违纪违法,遂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到贵定县纪委。
“会不会又是资金往来操作不规范?”这是贵定县纪委干部拿到线索的第一反应。操作不规范是乡镇财务的“常病”,不属于纪委的管辖范畴,对此,办案人员一开始并没有太过在意。贵定县纪委书记程春彬隐隐感觉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每一条线索都要认真对待,特别是扶贫领域,决不能有丝毫马虎。”
随着调查深入,工作人员发现事情果然没有那么简单,隐藏颇深的新巴镇“小金库”逐渐浮出水面……
一切是从2012年开始的。新巴镇地处高寒地区,主要农作物玉米产量较低,经济发展滞后。在这种大环境下,新巴镇干部职工的工作条件也较为艰苦,就连平日吃饭的食材都需要每周集中到县里采购。面对这样的环境,时任新巴镇党委书记的刘某某回忆说:“大家工作没有积极性”,“不发点福利,干部职工都很有意见。”
可发福利的钱从哪来呢?办公桌上的金银花种植扶贫项目书让刘某某“眼前一亮”。“减少点数量,多开点发票,有谁看得出来呢?这高寒之地作物产量低、成活率受影响很正常嘛。”
2012年7月初,贵定县林业局将金银花种植扶贫项目款30.25万元转入新巴镇财政账户。2012年7月25日,刘某某安排镇政府工作人员与私人老板刁某某签订购买金银花苗合同,同时,将项目款30.25万元通过支票转账的方式全部转到刁某某的个人存折上,该存折直接交由新巴镇财政所所长吴某某单独管理。新巴镇的“小金库”雏形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形成了。在金银花种植项目实施结束后,刘某某便安排吴某某将该项目结余款给干部职工发放了福利,还组织新巴镇干部职工、村干部分批次到北京、厦门等地旅游。很明显,大家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刘某某也尝到了“小金库”的甜头。
自此以后,每逢节假日,从“小金库”发点补贴,职工便能“安心”值班,平时工作也很卖力气。一段时间后,刘某某发现“小金库”的“便利”远不止此——不走财政账户,一切都不用按照规定来,小到充个人手机话费、超标接待投资商,大到购车,随用随取、没有约束。“小金库”逐步成为刘某某离不开的“工作助手”。
为了便于掌控资金,刘某某让吴某某用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操作,自此,新巴镇稳定的“小金库”设立了。同时,为防止东窗事发,也防止监守自盗,刘某某与办公室主任、财政所所长建立起了掌控“小金库”的“铁三角”。每周办公室主任和财政所所长分别向刘某某汇报“小金库”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当然,三人的许多个人消费也心照不宣地从“小金库”里出。
“吴所长,麻烦你帮忙把安书记的手机话费交了,还有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都一道交了。”2014年3月,刘某某在给新巴镇党委书记安某某交接工作时,用这个“心照不宣”的方式,将“小金库”这根“接力棒”交了出去。此后三年中,安某某用同样的方式将“接力棒”交给了下一任党委书记王某某,王某某又交给了继任党委书记的杨某某。五年里,“小金库”就这样在新巴镇连续四任党委书记手中“接力”。
“小金库”里源源不断的资金又是从何而来呢?新巴镇的贫穷落后成了“小金库”的输油桶。2012年7月,侵吞金银花种植扶贫项目款16.709万元;2013年4月,侵吞刺梨种植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款13.552万元;2013年5月,虚列新巴镇冰雹受灾民政救助清册,套取救灾款1.791万元;2013年10月,套取“一事一议”工程项目款2万元;2014年5月,套取大蒜种植项目款4万元;2015年1月,侵吞大蒜种植项目款6.09万元;2015年11月,侵吞新巴镇“一事一议”结余资金2万元;2016年2月,骗取移民搬迁项目7万元;2016年8月,侵吞“一事一议”结余款6.5019万元……五年来,新巴镇几乎每一笔扶贫资金都被“小金库”吞食一部分。
通过与这些涉事干部谈话,程春彬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以‘为新巴谋发展、为职工谋福利’为借口,自欺欺人,认为这是‘公款公用’。”然而,打着发展的幌子搞“小金库”从来都不是消极腐败的遮羞布,偷切扶贫资金“蛋糕”更是性质恶劣,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