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经调查,您向自治区纪委反映的村委副主任不按照规定申报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属实,县纪委已经对其立案。”7月下旬,宁明县纪委工作人员来到该县某村的一位信访群众家里反馈意见。原来,这名群众不久前到自治区纪委信访举报接待点举报。接访后,自治区纪委信访室立即将该问题转交相关部门认真核查并进行跟踪督办。
近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开展班子领导定期接访活动。全委班子领导每年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两次以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您别急,喝口水缓一缓,有话慢慢说。”“您反映的这个问题属于我们受理范围,我们将按规定办理。”“您反映的是环境污染问题,应当由环保部门负责督查,建议您通过专门的途径反映。”……每一次来访接待,接访人员都耐心地听群众讲、讲给群众听。对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问题的,能交办督办的发函查报情况、查报结果,确保事事有回音;属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当场解释清楚,将上访材料转有关部门办理或向群众提出解决问题建议。
日前,东兴市一商人到自治区纪委信访室反映:其经营的酒店进行星级改造后,当地有关部门长期未兑现奖励政策,损害了外来投资客商的利益。当日负责接访的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经过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按规定办理,并约谈了该市党委有关负责人。目前,该市已进行整改,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逐步兑现有关奖励,客商对问题的解决表示满意。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28批46人次,其中业务范围内16批22人次,业务范围外来访12批24人次。发函督办16件,现场解决问题12件,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