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没有忘记我,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我温暖,这一年也是我党性提升最快的一年。”日前,在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塘墩村党员大会上,留党察看一年期满的苏为作被全票通过恢复其党员身份。
“有机会从头再来”,是很多受处分干部的希望。对此,既要为改过自信者搭台,又一定要合规服众。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受处分干部帮扶方法,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切实抓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后续工程”,成功拉起了一批“掉队”干部。
回访教育常态化:上门家访、建回访档案
受处分之后,对处分决定不理解、害怕在单位受到领导同事的区别对待,是受处分干部的常见心态,如何让其打消顾虑,重燃干事创业热情,是“治病救人”的首个要点。
广州市越秀区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按照“分级处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分类施教,针对回访对象违纪问题的不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让受处分党员干部不“掉队”。截至目前,已回访55名受处分人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回访教育中探索新方法,谈话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办公场所和拘谨的谈话氛围,而是采取上门家访、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群众代表座谈等方式,多方了解受处分干部思想状态,对症下药。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关爱回访工作的暂行办法》,对受处分干部进行日常教育和关爱回访。“刚接到处分决定的时候,心里有些想不通,我做出了不少业绩,但是在工作中犯点错误就被党纪处分,当时我曾经消沉过一段时间,今天区委、区纪委领导来我家,对我进行家访谈心,解除了我心里的‘疙瘩’,我会放下思想包袱,加倍努力工作。”湾里区某单位“一把手”在回访教育后说。
为做好回访教育的后续工作,部分地方纪委监委还建立了回访档案。2017年,湖北省纪委根据回访教育和平时掌握情况,将23名受处分的省管在岗干部根据表现情况分为“表现好”“表现较好”“表现一般”三类,并对“表现好”的向省委组织部进行推荐。武汉市阳逻开发区纪工委每回访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均认真填写《回访登记表》,将回访情况作为处分解除或延期的重要依据。
“回炉”重新淬炼:脱产学习、二次培训、实践锻炼
今年以来,多地纪委监委在回访教育的基础上,创新举措,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回炉锻造”、二次培训,不仅帮助受处分干部知错改错,还切实提升其改错效果。
“纪委通知我参加党性修养提升班的时候,我觉得没面子,比较抵触。”走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升培训班”的大门,四川凉山州会东县教育局的一名职工走到“班级管理员”——县纪委干部李东顺面前,主动握住他的手说:“回炉改造让我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回单位后一定好好干!”
会东县开设的培训班对近3年受处分、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40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脱产“回炉锻造”。“县委领导讲党课,党校教授讲理论,纪委同志讲党纪,学员们专题讨论。”李东顺介绍。理论学习完成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成考核组根据学员日常表现、考核情况对其进行“打分”。
在接受思想理论教育的同时,受处分干部也进行实践锻炼。会东县40名“回炉”干部在1个月的理论培训结束后,被分配到10个有水电站移民搬迁或脱贫攻坚任务的重点乡镇进行锻炼。“到乡镇一周多了,这些天我们走村入户,宣传移民政策,认真收集移民问题。零距离倾听困难群众的心声,我的心犹如埋在土壤里的种子,很充实,很宁静。”分配到铁柳镇的学员在《工作笔记》中写道。
从“治愈”到使用 从“有错”到“有为”
“领到这块奖牌,我心情很激动,感谢组织对我的帮扶教育,让我能放下包袱,轻装前进。”近日,湖南省宁乡市煤炭坝镇举行“七一”表彰活动,几年前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度消沉的杨某,在镇纪委的引导帮助下重新振作、积极工作,获评优秀党小组组长。
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不乏能力突出的人,如果只是“一处了之”,容易使其产生消极情绪,甚至出现“破罐子破摔”的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引导考核,对思想转变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积极推荐使用。
四川省德阳市探索实践受处分党员重新启用工作制度,为确保受处分人员正常“回归”,旌阳区从严格处分决定执行、加强受处分人员管理、规范受处分人员“再启用”政策3方面着力,将“回归”工作制度化。目前,已有24名受处分党员“治愈”归岗。
湖北省出台相关办法,要求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按照干部任用政策予以恰当安排和使用。其中,荆州市对受处分干部的重新使用和提拔制定了严格的组织程序,回访教育小组对受处分干部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其恢复党员权利、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自2017年以来,荆州市已有35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因表现突出得到了提拔或重用。
“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只是‘敲警钟’‘拉手刹’,我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不管不问,要帮助他们放下包袱,鼓励他们重拾工作激情,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有错’干部到‘有为’干部的转化。”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贾石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