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常见哪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结合落实《通知》,应采取哪些措施来防范、遏制此类问题?围绕“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版即日起刊发系列报道,敬请关注。——编者
必要的督查检查考核,能发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是否到位,落实过程中有哪些问题、应如何改进,有哪些经验值得推广,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但过多过滥甚至有些完全没必要的督查检查考核,却成为严重影响基层干部工作的因素之一。声声抱怨背后,是基层干部不堪承受之重负。
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基层干部闻之色变,原因何在?
漫画 王怀申 绘
路径依赖:用一种形式主义替代另一种形式主义
党的十八大前,反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呼声就一直不绝于耳。当时有些监督检查,不是为了监督也并非重在检查,而是成了上下级联络感情、勾兑关系的途径。有的即便发现问题,也能在酒桌上借推杯换盏“一笔勾销”,在大包小包的土特产甚至明里暗里的红包面前“下不为例”。在这样的监督检查过后,沉疴顽疾继续恶化,日常问题接续堆积。
如今,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曾经一些迎检方必备的公款宴请没有了,赠送土特产等也近乎绝迹,检查方发现真问题并毫不留情地指出,高举板子进行问责也成常态。
但基层为何还会听到关于督查检查考核的种种抱怨?当然,这不排除个别干部在严格的督查检查考核面前倍感压力,一时无所适从,但从各地爆出的“两个锅炉1年间各级部门查了十多次”“有的地方公务员一年中约200天在准备、迎接、陪同检查”等不难发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出现了用一种形式主义替代另一种形式主义、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问题。
长期关注党的作风建设的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金程认为,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对形式主义形成了路径依赖、惯性思维。正所谓“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在治理过程中,这种惯性思维难免会导致一面反对形式主义一面又大搞形式主义、一种形式主义消弭另一种形式主义渐生的怪现象。
一些重点工作自然受到“重点照顾”,一些干得好的受到“重点关照”,干得不好的也受到“特殊关注”。
当前脱贫攻坚是重点工作,适当的监督检查考核十分有必要,但基层干部普遍反映现在真的是太多了——县上检查、市里检查,还有更高级别的检查。特别是县上和市里的检查,一个月好几次,轮番轰炸,基层干部光忙于迎接检查了。湖南省岳阳市一位干部说,当地有个扶贫安置点,一年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视察七八十次,隔几天就一次。江西省吉安市一位干部则说,由于老要迎接检查,备检期间有的扶贫干部进村入户走访不是替农户解难题、抓产业,而是反复登记信息、计算收入,招致贫困户反感。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一位曾挂职过村党支部书记的基层干部深有同感,在与其他地方同志交流时,有人反映“上面动不动就检查,老百姓说真的是烦透了,有的村干部发愁,下基层检查的干部太多,贫困户都不够用了”。云南省曲靖市一位纪检干部说,曾有人向他们举报一所小学的校长整天带着学生搞活动迎接各类检查,影响学生正常学习。令他们无奈的是,家长的举报七八成是真的,但又不能说这位校长错了。实际上,这位校长教育理念先进,学校因教学成绩突出成了明星学校,于是吸引了一拨又一拨调研、检查队伍。
刘金程表示,必须从“亚文化”“潜规则”的层面正视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现象。不拔掉思想上、意识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病根,过多过滥、改头换面、死灰复燃甚至变本加厉将一次次重演。
上行下效:基层的形式主义根源不在下面
“问:这段忙啥呢?答:精准扶贫。问:扶贫部门干啥呢?答:督查我们。问:这段忙啥呢?答:污染防治。问:环保部门干啥呢?答:督查我们。问:这段忙啥呢?答:土地执法。问:土地部门干啥呢?答:督查我们……问:你是哪个部门的,怎么谁都督查你们?答:我是乡镇干部。”
这是媒体记者在基层调研时听到的调侃。在很多地方,这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正如很多干部所言,把“我是乡镇干部”换成“县干部”或“市干部”,一样成立。
对上忙迎检不胜其烦,对下搞检查层层加码。应付完上面的监督检查,立刻开展对下级的监督检查,非此不足以向下级施加压力;上级督查三次,对下就增加到五次,非此不足以展现对上级的尊重……江西赣州市一位干部吐槽说,有的上级只管提要求、下命令、出任务、定标准,不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不照顾基层干部感受。都说“加大督查频次和力度,谁完不成就问责谁”,但效果如何,是否雷厉风行有担当,还得看是否务实肯干,是否基于实事求是。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层的形式主义,根源不在下面,而是上行下效。”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从上级机关做起”,准确把握和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而“要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大幅度压缩数量,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减少50%以上”等,则对推动自上而下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
遏制过多过滥:上级单位和部门先把手电筒照向自己
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只问责督查检查考核对象,而督查检查考核者却在保险箱里,一点风险都没有。
“说得再狠也得听着,次数再多也不敢慢待,对待上级部门检查,谁敢说人家不合理?我们就是有一肚子抱怨也不敢说啊!”这是很多基层干部的共同心声。
为何不少职能部门也知道一些所谓的督查检查考核流于形式主义,并无意义,但依然乐此不疲?有的人认为,原因很简单:按部就班地督查检查考核,是规避责任的好方式,能将本该自己承担的责任甩给基层。如果不用承担责任,督查检查考核为何不多搞几次?为何要考虑基层感受?
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如何判断?
“是不是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非无迹可寻。一年200天用来迎检、锅炉1年检查十多次等超常规的数量中已经暴露无遗。”宋伟说。
宋伟建议,在整治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上级单位和部门首先要把手电筒照向自己,先查摆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否则,下级哪怕当面不敢说,但一句“上级就是这么干的”,其潜台词足以消解掉督查检查考核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而且会导致恶性循环。
其次,要认真对照《通知》的要求,看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否坚决撤销了该撤销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是否大幅度压缩了数量,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是否减少了50%以上。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督查检查考核,特别是那些基层干部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应考虑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问责,让督查检查考核数量降到合理区间,回归促进工作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