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不到一年,一家水利建设工程公司,迅速承接30个水利扶贫工程项目,其中26个项目涉及同一部门负责人业务范围,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
掩耳盗铃的“夫妻店”
漫画 王晓 作
“刘其炎明知其妻子的公司不能在自己工作的辖区内承接水利工程项目业务,却不纠正、不制止,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帮助妻子的公司承揽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谋取利益,在督查验收工作中也未主动回避,是典型的违纪行为。”今年6月,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农村水利科原科长刘其炎因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妻子所经营的公司谋取利益,被南康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妻子的从业情况,她参与建设的水利工程,或多或少是因为我在这个职位上。”面对确凿的证据,刘其炎惭愧地低下头,“本想着把这个事瞒过去,仕途上还可以再进一步,没想到却吞下这样的苦果。”
去年12月,南康区委考察组对刘其炎进行拟提拔重用考察谈话。其间,多名党员干部反映刘其炎未向组织报告妻子经营水利建设工程公司的情况、其本人利用职务影响为该公司承揽工程的问题。
随后,区委考察组暂停对其进行考察,并将线索移送区纪委。今年1月,经过初步核实,南康区纪委对刘其炎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其个人没有如实填写妻子开办公司的情况,这其中必有隐情。”审查人员发现,刘其炎妻子郑某于2016年2月在江西赣州市章贡区登记注册了江西某有限公司,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直至2017年5月,该公司一直未在南康区承接任何水利工程项目。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扶贫类水利工程项目日趋增多。作为水利局干部的刘其炎,明知其妻公司是不能在自己工作的辖区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但又不想错过这个赚钱的机会,于是夫妻俩商量,由个体施工老板挂靠,公司出具委托书、介绍信、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的方式参与其中。
“刘其炎以为这样做神不知鬼不觉,实则自欺欺人。水利系统内部和一些个体施工老板早已议论纷纷,只是很多人碍于情面,没有举报他而已。”南康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蒙象源说。
“‘瞒过去’的侥幸心理在作祟,党纪党规意识淡薄,缺乏纪律红线意识和法律底线意识。”南康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吉文认为,“刘其炎在利益和诱惑面前,失去了理智、迷失了方向。”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2017年5月,通过层层审批,郑某的公司进入南康区零星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库名录。然而,从2017年5月至案发时,短短不足一年的时间,该公司承接了该区30个水利扶贫工程项目,其中有26个涉及刘其炎所在农村水利科业务范围。公司业务增长为何如此迅速?
办案人员调查了解到,刘其炎虽不过问公司业务,但时常会以上下班接送妻子的形式出入公司,有时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喝茶聊天,无形之中为公司增添了不少“知名度”。
不少施工单位负责人因缺少施工资质,无法独立承接水利工程项目,了解到郑某与刘其炎为夫妻关系后,对郑某的公司“背景”很放心,都“慕名”找到该公司进行挂靠。而该公司通过违规出借资质的方式从工程价款中扣取1%至1.5%的挂靠费谋取利益,坐享“效益”。
刘其炎的职务影响,除了“广告”效应外,在项目督查验收中也能起到“定心丸”的作用。
2017年9月,该区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水利扶贫项目的审批立项、施工质量、进度和验收等环节进行督导,并成立了5个水利扶贫项目督导小组。刘其炎作为其中一个督导小组的成员,明知其小组所负责督导的项目中有郑某的公司承接的6个项目,但其不仅未向组织报告,也未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在刘其炎的“关照”下,该公司承包的6个项目最终顺利通过了验收检查。
除此之外,刘其炎还利用其职务的影响力,给“不听话”的施工企业施压。施工单位如果没有答应刘其炎推荐的人到自己的中标项目中施工,刘其炎就会设置一些“障碍”,要么验收很难通过,要么工程款难以按时拨付。而为了减少阻力,许多施工企业更愿意找郑某的公司挂靠,如此更加稳妥、更加放心。
据调查,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郑某的公司通过按照工程结算金额收取个体施工老板挂靠费的方式,共计违规收取了85639.65元。
“他专业性比较强,为人谦虚。但是万万没想到这样一名同志却会在利益面前迷失了自我。”刘其炎的一名同事这样评价他。
今年2月,就在对刘其炎立案审查后不久,南康区监委向区水利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区水利局对刘其炎违纪案所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4月,区纪委对郑某公司的不当得利予以收缴;同时,区水利局对郑某公司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公司今后不得在区水利工程项目市场承接业务。不仅没收违纪违法所得、罚款、竞业限制,刘其炎还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心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刘其炎被南康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区水利局农村水利科科长岗位。
“我以为自己没有参与经营就不算违纪,其实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尤其是自己没有做到廉洁自律,没有教育好身边人,犯下这样的错误,实在是不应该……”刘其炎在深刻反省自己的问题时说。
第八章 第九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