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年2月2日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2日在钦州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0人,列席148人。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莺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其他厅级党员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总结2015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廖昌军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认真学习了肖莺子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充分体现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合钦州实际,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强,表明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15年,市委与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局面不断巩固拓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做深做细做实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会提出,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的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令畅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抓住“关键少数”从严管理干部,坚决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查处利用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传播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重要任务,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第二,坚决压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五位一体”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巩固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拉票贿选、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情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第三,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各级党委必须牢牢抓住惩治腐败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处置问题线索,坚持纪在法前,该谈话的谈话,该查处的查处,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持续形成震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在实现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新成效。继续抓住关键节点、关键环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异化变种的“四风”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金库”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抓好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第四,深化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严守底线不逾越。认真总结宣传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上。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不断探索权力监督制约和行为规范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抓好党风廉政相关制度集中清理工作。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强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
第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纪律检查工作活力。稳步推进市、县(区)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配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有关干部廉政谈话和约谈报告、巡察、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加快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抓好市、县(区)纪委向自治区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工作,加强上级纪委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促进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第六,从严从实抓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始终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各级党委要把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在认识上到位、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积极为“三转”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三大重点,真正把监督责任担当起来、落到实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市委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纪委换届工作。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内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务实创新、团结奋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四个全面”工作步伐、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