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在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3日)
于春生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全区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昨天下午,彭清华同志出席第一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全区各级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局面不断巩固拓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做深做细做实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地生根。以上率下,高位推动。自治区党委率先垂范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不断健全配套措施,强化调研督导、检查考核、问责追责。彭清华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队检查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集中约谈市、县党委书记;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下传导责任和压力。强化监督,立行立改。运用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自治区党委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巡视监督重点,开展设区市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工作,立项督查基层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发现突出问题98个,提出整改建议72条。严格问责,强化追究。坚持把问责作为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和核心,有责必问、问必到底,共对55个领导班子、261名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全区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层层落实,推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坚持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加强纪律教育。在区内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广泛解读中央最新精神;邀请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为全区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作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巡回宣讲;围绕“把纪律挺在前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等专题,在线访谈部分市、县、乡党委书记,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以案明纪。编印《严重违纪违法厅级领导干部忏悔录》《严重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拍摄6部警示专题片,通报严重违纪厅处级领导干部案件14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改进执纪方式。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清理、大起底,严格按照5类方式处置。全区共清理积压问题线索9515 件。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及时讲清问题、认识错误、纠偏改正,对反映问题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事实清楚的及时查处,实现从“仅盯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三)持续施压加力,毫不手软正风反腐。执纪审查突出纪律特点。围绕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深入分析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整体状况,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紧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土地整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利、收送“红包”礼金等共性问题,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各个环节,坚持用纪律尺子来衡量,用纪律语言来描述,充分体现执纪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1890件(次),立案6285件,结案59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51人,移送司法机关429人。严肃查处了陈秋华、黄华宽、唐成良、黄健、李阳通、梁振林、李仕庆、李小勇、黄元明、谢德强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全区立案数、纪律处分数同比分别上升48.7%、43.7%。一寸不让纠正“四风”。抓住重要节点,采用巡查、抽查、暗访多种方式,深挖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开展服刑人员党籍、工资问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专项清理工作,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7人,通报典型案件195批次386起。严惩基层腐败行为。我区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国家给予很多惠民扶贫资金项目,但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基层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小官大贪等问题比较突出。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牵头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整治和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民利的严重违纪问题。去年9—12月,全区共初核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4573件,立案1897件,处分2012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644人,移送司法机关204人,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发挥“利剑”作用,巡视震慑不断强化。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视工作。巡视机构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拓展内容,加强力量,部署开展3轮巡视,共巡视122个单位党组织,实现了对设区市、县(市)和区直政府部门、区管企业巡视全覆盖。转变方式方法。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加快节奏,组建临时巡视组,有针对性地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对发现的问题综合施策,提出治标与治本的建议,形成巡视报告、问题线索专题报告、共性问题专题报告等各类报告160份。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选人用人和腐败问题,巡视监督见筋见骨、直指问题、越做越实。巡视共发现问题线索1520条,涉及区管干部的126条。强化协作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优先办理。自治区纪委机关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案件中,40%以上线索来自巡视。
(五)持续深化“三转”,履职能力显著提高。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自治区纪委在保持原有编制不变和人员不增情况下,撤并机构,增设第八纪检监察室,执纪监督人员增至112名,占机关行政编制的68%。市、县级纪委全面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为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奠定了基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自治区直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加快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步伐,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自治区人大机关、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为实现派驻全覆盖创新了方法,探索了路径。强化教育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专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系统内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坚决查处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严重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了施锦东、罗迪阳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6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人,教育了干部,纯洁了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不强,只挂帅不出征,抓工作形式大于内容;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担当意识不强,追究责任瞻前顾后,光打雷不下雨,甚至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代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重视不够,专项工作开展不平衡,落实“两个责任”层层递减;有的领导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够彻底,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律己不严,甚至执纪违纪。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自治区党委和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常委会坚持边学习思考,边实践感悟,总结提炼出了“遵循党章,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监督执纪问责,必须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5点工作体会,深刻阐明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目标任务等重大问题,是做好新形势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清醒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深刻内涵,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高举监督执纪问责这个“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踩着不变步伐,以顽强毅力和不屈韧劲,一步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以正风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查处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传播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等问题。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自治区党委和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搞非组织活动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全面压实责任。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五位一体”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巩固深化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失责必定追究。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落实党内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使问责形成制度。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拉票贿选、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情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定期报告追责情况,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使追责问责成为常态。
(三)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不放松
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四种形态”既是理论创新,也是实践创新。实践“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任务不是轻了、而是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面对新任务、新常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变工作理念、厘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案件,都要坚持纪在法前。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该谈话的谈话,该查处的查处,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更新观念,进一步树立纪委也是“干部之家”的理念,做到小错批评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使监督无处不在,动辄则咎,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坚定决心和信心,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决不能用约谈代替执纪审查、用诫勉谈话代替纪律处分。要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持续形成震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格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选对人、用对人,在实现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新成效。要严格遵守审查纪律,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纪律等,严格按程序办事。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由地上转入地下、从传统形式异化变种的“四风”问题,发现问题线索绝不放过。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各级纪委都要开通“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强化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分析研判效果,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今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各级纪委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对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推动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今年6月后,专项工作继续作为县、乡纪委的主要工作任务,通过长期抓、抓长期,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使党的宗旨得到落实、执政基础得以稳固。
(四)坚持立德立规相统一,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
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以学习宣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在线访谈、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成果展览等活动,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加大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措施和过去五年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政策理论研究,为“十三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强化立根固本,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我区优秀廉政文化,汲取各地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廉洁修身的精华,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积极探索权力监督制约和行为规范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党风廉政相关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研究出台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巡视监督工作;探索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加强区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若干意见、加强区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篱笆。加强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制度,有规不依、有章不循,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五)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届内巡视全覆盖
聚焦突出问题。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实现届内巡视全覆盖,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要认真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加快完善符合我区特点的巡视制度,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当好反腐败“尖兵”。
深化探索创新。要善于见微知著、由表及里,抓住个性、把握共性,实行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相结合,精准发现,重点突破,提高巡视节奏和效率。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作为专项巡视内容。继续采用“一托N”的办法,对自治区党委工作部门、高等院校、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上半年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对已巡视过的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应付了事、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的坚决追究责任。
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我区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对我区巡视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巡视成果运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被巡视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计部门等在成果运用中的主体责任,建立联动机制。纪律检查要与巡视监督无缝对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处理,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对现有派驻机构进行优化整合,稳步推进自治区、市、县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各项工作,选好配强派驻干部,做好调整工作衔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完善派驻机构改革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派驻机构要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督,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要从问题线索抓起,延伸监督触角,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立案查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派驻纪检组组长要聚精会神做好纪检工作,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情况。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执纪审查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和处置反馈机制。研究制定设区市纪委向自治区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实施意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落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导。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报告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形成反腐合力。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从严从实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职责上聚焦再聚焦。“三转”既是中央纪委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必然选择。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识上到位、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摒弃等靠要思想,围绕“三转”方向和原则制定措施、建立机制,决不能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原地不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清退议事协调机构、改革派驻机构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三转”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真转、快转、转到位。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完善师资库,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换届后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者更要守纪”意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文化建设,活跃机关工作氛围。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转变作风,加强学习,多接地气,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履职本领,跟上形势发展需要。要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做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
强化自我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机关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坚决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及时配强配齐专职监督工作人员,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予以批评教育、组织调整;对违规私存线索、隐瞒线索,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抓好纪委换届。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加强与上级纪委、同级党委组织部的联系,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切实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和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的干部充实到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中来。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要进一步优化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坚持换届工作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切实抓好今年各项任务的落实,以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促进换届工作开展。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辱使命,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确保我区“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