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钦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沙君俊
(2020年4月20日)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会前,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审议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刚才,市委书记许永锞同志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近段时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形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经受住考验,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诠释忠诚与担当。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监督取得新成效。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部署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中把准方向、把握大局,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17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严不实、履职不力等追责问责320人,处分297人。积极协助市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优化“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机制,督促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83个。
(二)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新提升。牵头统筹协调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指导16个牵头部门细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向社会公布了三批专项整治成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运用“大数据+抓系统、系统抓”模式,选取10个扶贫重点项目(资金)开展深度治理,立案268件,处分262人。全市扶贫领域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25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885人次,立案364件,处分366人,严肃查处灵山县低保中心原副主任余秋虹贪污488万多元“小官巨腐”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4件,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果。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年”的决策部署,强化对基层落实减负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关于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十条工作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清理“一票否决”“责任状”事项29项。持续发力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加大明察暗访、巡察监督、纪律教育和深挖细查力度,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3件,处分8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批次47人次。
(四)不断规范推进市县巡察工作,深化政治巡察取得新进步。实施巡察质量提升工程,不断完善市县巡察制度机制,深化运用“三同巡察法”,开展市委第六、第七轮巡察,市、县(区)上下联动对116个机关单位、镇(街道)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722个,移交问题线索108条,覆盖率由53%提升到74.1%,其中市本级覆盖率达到82%。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组织3轮对466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问题2837个,移交问题线索260条,覆盖率由27%提升到72%。落实纪委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深化运用巡察整改“三评一定”机制,推行重点领域巡察整改“三联动”机制,推动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五)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展现新作为。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922人次,同比增长24.1%,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95.4%,监督执纪由“惩治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贯彻容错纠错工作理念,为党员干部澄清了结信访问题1343件次,回访受处分人员662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78人次,充分体现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出台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实行“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分区协作模式,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实效。以廉洁工作站获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肯定推介为契机,大力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全市廉洁工作站开展监督检查7262次,谈话提醒1162人次,发出廉情预警通知书416份,收集问题线索转立案313件,区内外多个调研组到我市考察学习。研究出台《钦州市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六)积极稳妥推进“三项改革”,治理效能有新提高。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完成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建立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机制,持续推进内涵融合,市县两级监委共立案87件,同比增长11.5%。印发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明确赋予23家派(出)驻机构监察职权,推进派驻(出)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继续实施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加快市监委留置场所建设,完善安全文明办案制度机制,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严把案件质量关,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查办案件保持零申诉。
(七)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三不”取得新进展。正确把握“不敢”“不能”“不想”内在联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327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80件,立案1013件,结案1003件,处分985人,立案查处处级干部15人,同比增长25%,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人,同比增长66.7%。严肃查处苏能帅、黄琳、陆立泉、谢显明、黄柯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15名党员干部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持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充分运用身边典型案例,编印警示录,制作警示教育片,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和典型案例巡展150场次,强化理论阐释和宣传解读,持续开展勤廉榜样宣传,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呈现新风貌。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忠诚,凝神提劲聚主业、为民服务强担当,不断提高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队伍政治能力、斗争精神,市纪委监委机关荣获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建设平安钦州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套光盘和讲义为重点,通过专题培训、“每月一讲”、以案带训、选派调训等方式培训4431人次,举行4轮应知应会业务知识测试,实现学习培训全员覆盖。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一批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和内部约束,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市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0人,处分3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有一些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必须长期坚持下去。一是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二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履职之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四是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监督,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三转”,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精准高效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五是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反腐败目标的信心和决心,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统筹推进“三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是始终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强化纪法思维、制度意识,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
总的来看,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把握大局大势、保持冷静清醒,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弱,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从政治上看待分析问题不够自觉,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够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有的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意识不够强,开展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不够多,发现问题不够及时、不够深入;有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不同程度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现象,日常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对高质量发展认识不深,“三转”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不平衡不协调。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规定学习不深不透,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不足;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够严实,缺乏担当实干,甚至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强化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进钦州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稳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钦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践行“两个维护”首要政治职责,切实强化政治监督
严明政治纪律。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
突出政治监督。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钦州的生动实践,紧扣遵守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紧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以及党中央和自治区赋予钦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使命,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负责、守责、尽责,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紧扣权力正确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务之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疫情防控的高度警惕性,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对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既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整改,又强化对其他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薄弱环节,及时跟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摘帽情况,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和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抓系统、系统抓”,巩固拓展扶贫项目(资金)深度治理成果,加强对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大群众反映扶贫领域问题初核力度,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坚决问责。
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把握黑恶犯罪新动向,找准“打伞破网”主攻方向,保持“惩腐打伞”力度,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做到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有腐必查,除恶务尽。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精准打击合力。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
深化民生领域集中治理。聚焦群众所急所忧所盼,围绕教育就业、卫生医疗、生态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左右协调、上下联动开展集中整治,适时开展“回头看”,以解决问题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强化对典型案例的督促整改,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正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继续建好用好廉洁工作站,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发挥治理作用,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三)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监督综合效能
完善“两个责任”落实机制。协助党委健全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完善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体制,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纪委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探索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整改工作机制,构建全面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切合钦州实际的监督新途径新办法。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室组联动机制,整合工作力量,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县(区)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强化协作配合。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审查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配合,强化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严格执行执纪执法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市监委留置场所建设。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守安全底线。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力服务保障改革发展
保障改革发展。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为开展监督的标尺,强化对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强化对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钦北防一体化等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破瓶颈、建机制、优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部署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落实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用好《钦州市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加强正面引导,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推动干部优质服务企业,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
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综合运用各类手段强化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强化信访监督,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定期筛选分析,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前移监督、做实监督。准确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爱护保护干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强化对权力运行公开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激励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入落实容错纠错制度,准确把握因公失误错误和谋私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对敢于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奋勇争先过程出现的失误错误大胆容错纠错,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担当精神、实干精神、斗争精神。加大对受处分人员关爱回访力度,定期开展走访、家访、约访等活动。对受到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处理的同志,影响期满表现优秀的,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该肯定的肯定,可使用的提出使用意见。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坚守重要节点,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揪住事关党的初心使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打折扣、搞变通、喊口号问题,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强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整治监督。紧盯党政机关二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县乡基层等,坚决查处私车公养、变相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红包和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注意防范查处转嫁下属单位开支、 “一桌餐”、“个人宴请老板买单”、婚丧喜庆事宜“躲猫猫”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收受名贵特产或特殊资源类礼品的行为,以小问题突破带动作风状况整体好转。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强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对“四风”问题线索揪住不放,典型问题及时查处、通报曝光。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检视制度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机制,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形成既严格落实制度又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干事业的有效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加大作风纪律日常教育提醒力度,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大力宣传党的纪律和廉政政策法规,弘扬新风正气,推动化风成俗,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底线、清正勤勉,维护党风正、民风淳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进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贯彻落实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聚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违反党的六项纪律等方面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深化运用“三同巡察法”,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对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稳步推进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继续实施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巡察制度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市县巡察工作质量。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健全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机制。创新整改监督方式方法,深化运用“三评一定”机制和“书记面对面谈心谈话”制度,强化整改督导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纪委和组织部门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具体化,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协同做好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巡察整改公开,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深化巡察发现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以正面清单形式促进管党治党日常工作落细落实,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七)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对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的腐败坚决亮剑,坚决查处各类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开展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力度。
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打通“三不”内在联系。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深入剖析腐败问题发生特点,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大力宣传勤廉榜样,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修身齐家、忠党报国。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加强教育培养。突出政治建设这个根本,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忠诚,秉持崇高情怀,坚定制度自信,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机制,强化纪法培训实训,深入推进忠诚教育、执纪教育、执法培训和实战练兵,全面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改进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注重安排干部到基层和一线实践锻炼,大力引进优秀年轻干部和综合型人才,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健全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大力选树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开展“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好干部”宣传活动,激励干部做担当作为、争创一流的表率。
严格管理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坚守专责监督定位,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三转”。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制度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研析、掌握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严格禁止和防范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以纯粹的忠诚、纯洁的品格担当起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目标引领方向,实干成就梦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政治自觉和担当精神,切实肩负起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钦州治理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愿景,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