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2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至13日在南宁举行。出席会议的自治区纪委委员44人,列席403人。
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1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石生龙同志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作的《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同志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郭声琨同志在讲话中,对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把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纯洁之本,把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纯洁之源,把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作为纯洁之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纯洁之基,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一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深化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持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毫不松懈地把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全会强调,201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切实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构建“西部经济强区保障”;切实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区文化实力提升,构建“民族文化强区保障”;切实加强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区社会建设管理开创新局面,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保障”;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区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新路子,构建“生态文明示范区保障”;切实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区民族事业实现新发展,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保障”。
第二,加大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力度,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安农、安康、安心、安教、安保、安居六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民生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第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深入推进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和取消那些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深入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深入推进公务接待及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规模和数量;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解决突出问题长效机制。
第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齐心协力谋发展促跨越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六戒”要求,深入“抓六治正四风”,通过进一步加大治骄、治懒、治空、治虚、治假、治奢力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优良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强大合力。
第五,扎实抓好“六个推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责任制考核;扎实推进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师德校风学风建设;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社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水平;扎实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办事公开;扎实推进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第六,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长期性工作。开展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抓紧研究制定下一个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研究制定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继续做好巡视工作,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绩效考评管理。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抓好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能力素质。切实加强思想建设,提高道德修养;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倍加坚定信心,倍加奋发努力,倍加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