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自治区纪委在南宁召开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钦州市及各县(区)设分会场,钦州市组织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等110多人参加会议。会后,我市通过会议套开、召开专题会议、纪委常委会等形式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于春生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1日,召开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廖昌军对我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于春生同志的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立即启动,全面开展我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责任,敢于担当,做好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多部门联合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摸清情况,尽快列出工作清单。尽快查清易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针对新农合、农村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强农惠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列出具体问题清单。
四是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行动,认真梳理、核实问题线索,建立完整工作台账,为专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力典型案件,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案件审查工作重点,以零容忍态度予以严查,绝不手软。存在大面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地方和部门,严格实行“以案双查”,既要追究主管、分管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