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同意,市纪委决定,将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我市将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此次专项工作将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变相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和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以及基层干部“走读”、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是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农村危房改造、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利用新农合审核、监管漏洞,内外勾结、虚构材料套骗新农合基金,贪污、挪用新农合基金等问题。
四是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扶贫工程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五是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利用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六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以上六方面问题进行举报。广大群众均可通过网络、来信、来访、电话四种方式向市和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举报。一是通过网络举报。向市纪委网络举报的操作方式:打开钦州廉政网www.qzlz.gov.cn,点击右下方的“我要举报”专区,按网站提示操作。二是通过来信举报。市纪委的来信地址: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邮编535099。三是通过来访举报。市纪委来访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525。四是通过电话举报。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钦州市纪委及各县(区)的举报电话如下:
钦州市纪委 0777-2836515
灵山县纪委 0777-6511899
浦北县纪委 0777-8310177
钦南区纪委 0777-2693521
钦北区纪委 0777-3686823
钦州港区纪工委 0777-3888692
三娘湾管理区 0777-381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