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钦州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贯彻落实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场会精神,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市专项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廖昌军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市纪委常委会认为,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在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场会的讲话精神,结合钦州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形成推进专项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第二,加强组织、统筹和规划,加大与检察机关、审计部门和涉及民生领域资金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形成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合力。近期将召开全市性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第三,要持续发力,坚持严查严处,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果断的措施纠“四风”、拍“苍蝇”,以查办案件的显著成效取信于民。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向党员干部不断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第四,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在各级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特别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所在地方和部门(系统) 出现严重顶风违纪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会议要求,要确保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在今年年底取得初步成效、明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明年6月后进入常态化目标的实现。
据悉,截止至2015年11月27日,钦州市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39件。其中,9月份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全市共立案4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