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我市召开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全区专项工作现场会精神,对深入推进全市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廖昌军出席并讲话。
廖昌军指出,开展专项工作是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都要切实承担起推动专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进一步推进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廖昌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丰富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营造更加浓厚的专项工作氛围;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精准排查问题线索,尤其是要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征拆补偿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农村低保资金、新农合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排查力度;加大查办案件和问责追究力度,着力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克服当前查办案件范围过窄和问责追究启动少两大短板,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严格问责,把专项工作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到位。
针对当前查办案件范围过窄和问责追究启动少的两大问题。廖昌军强调,专项工作查处的对象是这些系统和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是专指村干部和村医等人员,还有基层站办所干部、乡镇干部和涉农部门的干部等。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一定要保持绝不手软的高压态势。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必须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或者开展专项工作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甚至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至12月2日,我市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61件。其中,9月份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全市共立案62件。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曾思万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场会的会议精神。
市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建等等18个涉及民生单位正职领导,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分管案件工作领导,市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市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设分会场收看视频会。
廖昌军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