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将至,为严明党的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全市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钦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报如下:
灵山县那隆镇建设管理所原副所长钟耀尉截留私分危改资金问题。2010年,钟耀尉伙同他人(已另案处理)截留应发放给危改农户的补助资金5.02万元后进行私分。2010年,钟耀尉还伙同他人(已另案处理)收取危改农户材料复印费0.36万元进行私分。钟耀尉共分得0.67万元。钟耀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灵山县平山镇夏塘村村委“吃拿卡要”问题。2012年,夏塘村委违反规定向危房改造农户收取“吃饭费”0.18万元;2013年,夏塘村委违反规定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收取清洁工程“捐款”0.15万元;2012年和2013年,夏塘村委违反规定向危房改造农户收取社会抚养费4.1万元。平山镇夏塘村党支部书记马翠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塘村委原主任朱奕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浦北县石埇镇八东村党支部书记陈开远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1月,陈开远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设宴16桌,邀请了石埇镇党委、政府和多个镇站所干部、村委干部以及八东村民小组长等与其现任岗位的管理、服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陈开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乐民镇乐民村卫生室村医温天倩套骗新农合资金问题。2013年7月至12月,温天倩向参合群众销售从其它渠道购进的红枣、杞子等物品以及其它药品,采取虚构门诊次数、虚开基本药物处方和门诊收费收据的方式,通过乐民镇卫生院向新农合管理单位报销药品费41.54万元、诊疗费8.93万元。经查实,温天倩报销从其它渠道购买的药品从中获利4.88万元,套取诊疗费8.93万元。温天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钦南区久隆镇荷木村党支部原支书、村委会原主任张荣挥索要和收受危改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1年,张荣挥在担任久隆镇荷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索要、收受4户危房改造农户“好处费”共计0.75万元。张荣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钦北区鸿亭街道山塘社区居委会违规乱发钱物问题。2009年1月至2014年1月,山塘社区干部领取财政工资的同时,在未经山塘社区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情况下,经支部书记肖权(已另案处理)同意,由出纳郑毓春(已另案处理)用山塘社区的土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等集体收入资金,按月给社区干部“自筹工资”共38.38万元,其中时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王正仁领取5.94万元。王正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钦北区那蒙镇那蒙村村委会原主任黄树英收受危改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黄树英担任那蒙镇那蒙村委会干部期间,利用协助那蒙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的便利,伙同他人(已另案处理)收取危改户送给的好处费共4.1万元进行私分,其中黄树英分得0.88万元。黄树英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通报强调,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带头尊崇党章,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强化日常纪律监督,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违反纪律就立即处理。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向深入,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挥霍浪费、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让群众更多享受全面从严治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