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通过四项有效举措,推进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向基层延伸。今年1月至2月中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55件,其中灵山县立案查处违纪案件92件;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67件。目前,钦州市所有乡镇均有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覆盖率100%。
一是提升格局。即党委、政府层面提升推进。钦州市调整充实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各县(区)也同步调整充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均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从加强领导上高规格推进专项工作。
二是巡察督促。新春上班,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队到各县区开展巡察督促,传导压力。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多维度开展巡查调研,行使民主监督,营造氛围,督促落实专项工作各项措施。
三是约谈后进。结合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对全市各县(区),各镇开展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开展专项工作靠后的县(区)、乡镇(街道),由市纪委领导直接约谈,督促落实“两个责任”。2016年1月以来,市纪委先后约谈6人(次)。
四是包案督办。坚持下管一级,市、县(区)纪委对每月梳理出比较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问题线索由纪委常委直接联系指导,推动乡镇纪委实现查处专项工作案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