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州市纪委监察局对严肃查处该市城市公交燃油补贴项目腐败窝案的情况作出通报。该案涉及范围广,涉案人员包括市运管处及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和审核人员、市公共汽车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交警部门检测工作人员、检测站人员、保险公司人员,其中10名公职人员(含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涉嫌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等行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目前,已有3名公职人员被“双开”,1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上述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处理中。
涉案公职人员受到查处的情况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黄郁受贿、违规审批问题。黄郁任职期间,利用审批城市公交燃油补贴、评审车辆性能检测线、验收培训驾校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9.1万元;未严格履行职责,多次违规审批城市公交燃油补贴,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011万元。黄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运输科原科长何国毅受贿、违规审核问题。何国毅利用审核城市公交燃油补贴职务便利,收受钱款11万元;违规审核通过市公共汽车公司城市公交燃油补贴申报材料,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011万元。何国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
市交警支队办公室(指挥中心)原主任科员张源标违规办理车辆检测和年审、收受好处费问题。张源标与他人合谋,伪造资料,违规为市公共汽车公司办理车辆检测和年审,导致国家经济损失225万元;利用办理车辆检测和年审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款4万元。张源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人事科原副科长范崇革违规审核问题。范崇革在抽调到市运管处运输科负责城市公交燃油补贴审核工作期间,不严格要求市公共汽车公司提供关键材料,降低审核标准,造成国家经济损失581万元。范崇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市公共汽车公司原经理包玉春虚报套取城市公交燃油补贴、贪污受贿、收受回扣问题。包玉春在任职期间多次虚报套取城市公交燃油补贴,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为套取城市公交燃油补贴向国家工作人员送现金、购物卡等好处;非法收受保险公司回扣;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目前,包玉春被立案调查。
市公共汽车公司机务科原负责人杨玉峰行贿、虚报套取城市公交燃油补贴问题。杨玉峰在任职期间多次虚报套取城市公交燃油补贴,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为套取城市公交燃油补贴向国家工作人员送现金、购物卡等好处。目前,杨玉峰被立案调查。
市公共汽车公司财务科原科长颜俊生侵吞公款、行贿、骗取城市公交燃油补贴问题。颜俊生在任职期间,利用担任会计和发放燃油补贴职权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和骗取燃油补贴;为骗取燃油补贴,伙同他人向国家工作人员送好处费;利用职权便利,非法收受好处费。目前,颜俊生被立案调查。
市公共汽车公司原出纳周智兰伙同他人侵吞管理费、虚套燃油补贴问题。周智兰在任职期间利用发放燃油补贴的职务便利,伙同包玉春、颜俊生等人侵吞公共汽车公司路线的管理费和虚套燃油补贴。目前,周智兰被立案调查。
市公共汽车公司运营科原科长、工会原主席李茜套取国家燃油补贴私分、造假应付审计问题。李茜在任职期间协助他人套取国家燃油补贴出来进行私分,事后又协助他人制作虚假材料应付审计。目前,李茜被立案调查。
市公共汽车公司安全科原科长包海平收受回扣问题。包海平在办理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相关车辆保险业务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在保险公司人员承揽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相关车辆保险业务中给予关照。目前,包海平被立案调查。
钦州市纪委监察局的通报指出,城市公交燃油补贴项目腐败窝案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性质十分恶劣,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积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结合当前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危房改造等民生资金和各项企业扶持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的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专项工作,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