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北区纪委通报大寺第二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查处结果: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期间,钦北区大寺第二中学违规截留学生伙食费256208元,用于给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和食堂财务人员发放补助94035元,购买大米、食用油、猪肉和购物卡发放给教职工及送礼开支70211.6元,报销学校接待费、汽油费等费用91961.4元。钦北区纪委给予大寺第二中学校长陆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总务处主任蒙亮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