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旺镇莞塘村卫生室村医吴应章、吴振波等2人套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2012年到2014年期间,吴应章、吴振波通过虚构门诊次数、虚开或分解基本药物处方和门诊收费收据的方式,套骗取新农合门诊资金34891.39元,加价销售从其它渠道采购的药品从中获利6995.00元。吴应章和吴振波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乐民镇黄马村卫生室村医黎世绍套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2012年7月到2013年12月期间,黎世绍从镇卫生院采购药品414.50元,向乐民镇卫生院报销新农合门诊基金148106.27元(含诊疗费,上述数字系钦州市审计局审计提供),其中通过虚构门诊次数、虚开或分解基本药物处方和门诊收费收据的方式,套骗取新农合门诊资金19200元,加价销售从其它渠道(网外)采购的药品从中获利16595.50元。黎世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乐民镇社头村委卫生室村医李昌锡套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李昌锡向乐民镇卫生院报销新农合门诊基金124,054.54元(含诊疗费,上述数字系钦州市审计局审计提供),其中通过虚构门诊次数、虚开或分解基本药物处方和门诊收费收据的方式,套骗取新农合门诊资金26250元,加价销售从其它渠道(网外)采购的药品从中获利7500元。李昌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三合镇太安村委卫生室负责人何娟套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2012年,何娟和其弟弟在帮农民代缴新农合费用的过程中,每位参合对象多收取2元,用于工作补助,共计6754元;2013年,何娟与他人通过分解基本药物处方、网外购药的方式,套骗取新农合门诊资金31300元。何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白石水镇高联村委卫生室村医符允广套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符允广从镇卫生院采购药品的费用99427.25元,向白石水镇卫生院报销新农合门诊基金200426.95元(含诊疗费),其中通过虚构门诊次数、虚开或分解基本药物处方和门诊收费收据的方式,套骗取新农合门诊资金6839.70元,加价销售从其它渠道采购的药品从中获得1986.00元。符允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