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镇建设所干部袁兵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问题。2015年,石塘镇建设所干部袁兵,在明知不符合农村危改条件的情况下,多次联系佛子镇佛子村委会主任、文书和佛子镇建设所的领导要求给予关照,从中协调解决其亲属袁某娟户的危改指标,并给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亲戚袁某娟提供申请表格等材料,在未取得评议通过的情况下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干扰佛子镇建设所、佛子村委会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目前,袁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佛子镇佛子村委会干部违规办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手续问题。2015年,佛子镇佛子村委会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村委会主任刘时平、文书袁绪有碍于人情,不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违反规定将未通过评议的石塘镇建设所干部袁兵的亲属袁某娟户张榜公示,并帮助袁某娟户伪造相关材料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构成渎职行为。2015年12月,刘时平、袁绪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陆屋镇陆屋村违规向群众收取办公经费问题。2009年至2013年,陆屋镇陆屋村为了解决办公经费短缺的问题,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以“收取办公经费”名义,在为群众办理建房屋手续时,向群众按每户3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收费,期间共收取费用58400元,均纳入村委财务账管理,用于村委会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傅万兆作为时任陆屋村党支部书记,负有主要责任;刘学秀作为时任陆屋村村委会主任,负有主要责任;黄喜庄作为时任陆屋村村委会文书兼会计,负有直接责任。目前,傅万兆、刘学秀、黄喜庄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南镇中心校原校长温其礼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3年秋季学期至2014年秋季学期间,在温其礼的授意下,平南镇中心校通过调取平南镇中心幼儿园饭堂结余和虚开发票套取单位资金的方式,违规调取和套取现金合计30450元,私设“小金库”,由单位出纳卢某在账外保管,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和办公经费开支等,违反财经法规,破坏财经管理秩序,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温其礼还以借款的名义,先后两次取出现金共5000元用于个人使用。目前,温其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对其中的违纪款24400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伯劳镇木棉村党支部书记陈光钦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1年4月,陈光钦隐瞒其父亲是伯劳镇木棉村退休教师身份,利用自己作为木棉村党支部书记的便利,为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母亲李某芳及和其母亲同一个户口本的侄子陈沿某、陈沈某、陈油某、陈港某等5人办理并获得农村低保补贴。2011年6月至2015年3月间,李某芳等5人共领取农村低保补贴合计19450元。陈光钦身为一名中共党员、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隐瞒事实,违规为亲属申办农村低保补贴,构成违纪行为。2016年1月,陈光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文利镇谷埠村村干部违规向群众收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间,文利镇谷埠村为完成上级计生部门下达的社会抚养费收费任务,经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玉永、村委会副主任包其明、妇女主任隆秀红等人集体讨论决定,以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申请享受危房改造补贴的前提条件,向申请危房改造指标的农户收取一定金额的费用用于缴纳社会抚养费。2012年至2013年间,共向10户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户收取社会抚养费合计38500元,其中18500元以用于缴纳社会抚养费,案发后,尚未上缴的社会抚养费20000元已经退还给相关农户。2016年3月,罗玉永、包其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隆秀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