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在听取市委书记肖莺子,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潘瑾兴关于钦州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及换届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后, 对我市下一步继续抓好专项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实践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探索开展巡查工作以及做好换届工作等作出了重要指示。
5月11日上午,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于春生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研究, 肖莺子对我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相关的具体要求。
5月12日,钦州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于春生、肖莺子同志的指示精神,对下一步抓好专项工作以及市、县(区)纪委换届工作等进行了研究部署。
潘瑾兴主持会议。
会议提出:
第一,市纪委将于近期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下一阶段开展专项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以抓重大项目建设的方式和力度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和合力。建议每年第一季度分解落实每位市委常委的主体责任,制订任务分解表,列出具体责任清单;每年第四季度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每位常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第三,坚持教育和预防在先,突出抓教育和制度建设,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力求入脑入心,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培植增厚不想腐的思想道德基础。今后,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年至少亲自上廉政党课一次。今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专项工作,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待换届干部调整到位后,市本级将举办三个专题廉政教育培训班:四家班子领导和县区、市直单位党政正职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请市委主要领导授课;二是处级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由市纪委主要领导授课;三是科级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由市纪委副书记授课。各县(区)则分别举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廉政培训班。市纪委将我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汇编成册,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第四,掀起专项工作新一轮高潮,确保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把查处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认真排查和查处在扶贫资金、社保低保、危房改造、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力求在短期内有新的突破。二是针对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敦促、大接访、返还违纪款活动。针对有信访举报反映的对象有针对性开展约谈敦促,讲纪律、讲要求、给政策,争取主动交代问题。每个县(区)、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部门党组书记、纪检组长都要行动起来,全面开展一次约谈、敦促活动,组织开展大接访和返还违纪款活动,让群众享受到专项工作成果,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严肃处理,抓早抓小,通过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教育、警示、挽救干部。四是树立大宣传、立体宣传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专项工作氛围。五是继续开展巡查调研活动,市、县(区)、镇都要组织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巡查调研活动。六是立即组织开展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七是认真组织查处疫苗事件。
第五,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第六,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和改革,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改革方案。
第七、探索开展市、县(区)巡查工作,将成立两个巡查组对专项工作和换届工作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