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潘瑾兴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上,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两个文件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问责条例》明晰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一系列问题,是中央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重大制度安排,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深化监督问责,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责不到位的坚决问责,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潘瑾兴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逐条逐句学习《问责条例》,认真研读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两个文件的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要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动力,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效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对照六种失职失责情形,进一步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潘瑾兴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