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个严禁”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和重点人群,坚持力度不减,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廉洁过节。
节前谈话提醒。层层开展约谈,有针对性地打廉政“预防针”。9月13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通知和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市委书记肖莺子和代市长黄海昆对抓好中秋廉洁过节提出具体要求。9月14日,召开钦州市2016年中秋国庆廉政提醒会,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李振林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潘瑾兴传达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领导指示精神和有关部署要求,对各县(区)、市直及驻钦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全市各级各部门会后迅速行动,纷纷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和廉政提醒会精神并布置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十个严禁”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微信、微博、电子屏幕等平台滚动宣传“十个严禁”内容;依托廉政短信平台,节前先后两次向全市各级党员推送节假日廉政提醒短信5万多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近期查处的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问题线索搜集工作。
强化明查暗访。组成明查暗访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9月13日至17日,共派出17个工作组对全市6个市直单位和各县(区)、20多个镇(街道)、县(区)直单位进行抽查,对60多处餐饮娱乐场所及市内旅游景点进行暗访,重点检查节假日公车封存和值班情况,对发现的疑似公车车辆共60多辆进行拍照并作进一步核查。同时,通过电话随机抽查4个县(区)共16个单位、21个市(县)直单位领导带班在岗值守情况,督促落实值班制度。
2016年1月至8月31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人。其中,属于违规公款吃喝的10起、公款国内旅游的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38起、违规送礼的12起、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