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钦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于2016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开展首轮巡察,巡察单位为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轮巡察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巡察的重点是: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问题;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发现违反廉洁纪律,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发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以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如下:
巡察组 |
巡察县(区) |
巡察组负责人 |
举报电话 |
第一巡察组 |
灵山县 |
组 长:饶文勇 副组长:陈洪珊 陆善荣 |
18777710894 |
第二巡察组 |
浦北县 |
组 长:陈 仅 副组长:龙现福 何 波 |
18777710746 |
第三巡察组 |
钦南区 |
组 长:于永浩 副组长:周志东 黄福基 |
18777710743 |
第四巡察组 |
钦北区 |
组 长:刘 柏 副组长:黄英梅 刘 冰 |
18777710874 |
第五巡察组 |
钦州港经济 技术开发区 |
组 长:李祖华 副组长:谢伟雄 张丽珍 |
18777710747 |
欢迎在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暗访、查阅账目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各巡察组的来信来访地址由各组自行公布,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县(区)涉及上述巡察重点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市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钦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