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巡回举行“执纪为民 拍‘蝇’不息”为主题的专项工作巡展 (黎小兰 摄)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进条文,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实践,为开展党内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四种形态”提出以来,钦州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扛起党内监督的政治责任,把深入实践“四种形态”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部署和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实践,让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到“严实硬”。
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钦州市委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印发《中共钦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4个清单,将“红红脸”、“出出汗”列入清单内容,构建了以党委为主体、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抓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机制。市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知纪、遵纪上以身作则、模范表率,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带头约谈。2016年以来,市委书记单独约谈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78人次,集体约谈1000多人次。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来,市委书记多次约谈各县区党委书记和市直重点部门、扶贫领域单位“一把手”,督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市纪委建立双向约谈机制,市纪委书记集体约谈下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负责人900多人次,个别约谈厅级领导、县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60多人次,体现“干部之家”理念。在市委、市纪委带头示范下,各级纷纷跟进,建立了相应的谈话约谈机制,把谈话处置问题线索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浦北县建立“书记约谈”制度,着重约谈下级单位主要领导和基层“五小长”(所长、校长、院长、站长、村长),取得明显成效。
谈话约谈机制,把谈话处置问题线索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 (黎小兰 摄)
坚持抓早抓小,紧紧扭住“常态”不放
加强党内监督,将党规党纪抓在日常、严在细节、落在实处。认真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的纪律教育。召开全市厅级干部和党政“一把手”专题廉政教育大会,举办廉政提醒会、新任处级干部廉政培训班、百名一把手带头上廉政党课、万场电影“送廉下乡”等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注重“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编印《专项工作典型案例警示录》、录制《钦州市征地拆迁中心腐败窝案警示录》和专项工作专题片等电教片并下发给全市各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典型案例巡展和旁听典型案件庭审活动,以案促教、以案明纪、以案明责,让党员干部警钟长鸣。年内,各级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2000多人次,到监狱及各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警示教育近万人次,组织播放警示教育片200多批次。在全市及各县(区)各镇巡回举行“执纪为民 拍‘蝇’不息”为主题的专项工作巡展,受教育8万多人次。
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做到不留情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按照抓早抓小的要求,前移监督关口,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在专项工作中,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发布敦促主动交代问题公告,推动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及早认识错误、纠正错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理,防止了党员干部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转变,2239人(含村医、医疗机构)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主动退款4400多万元。2015年9月以来,我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或谈话诫勉党员、干部2298人次。
坚持动辄则咎,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从以往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都以纪律为尺子衡量违纪行为,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一般性违纪问题,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执纪审查周期。如,在专项工作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从前6个月的234件增长到778件,结案率从69.7%提升到96.8%。2016年,钦州市立案77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8人,对违反纪律被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665人,占处分违纪党员干部人数85.5%。
坚持严格执纪,严惩“少数”和“极少数”
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对“少数”构成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职务调整。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谭某,因收受“好处费”问题,受到了“断崖式”的降级处理,从副处长级干部直接降为副主任科员。对“极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严肃查处,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办,推动执纪审查工作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严肃查处了市医疗系统腐败窝案,查处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市开发投资集团原董事长黄某某、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黄某、市供销社原副主任覃某某、市交通局原党组书记杨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16年,全市对违反纪律的给予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8人,占处分违纪党员干部人数11.3%;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5人,占处分违纪党员干部人数3.2%。
旁听典型案件庭审活动,以案促教、以案明纪、以案明责,让党员干部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