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钦南区反馈专项巡察情况。巡察组组长于永浩首先向市政协副主席、钦南区委书记黄球、区长李遥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接着于永浩代表巡察组向钦南区委领导班子进行反馈。黄球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7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钦南区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巡察组把政治巡察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相结合,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扶贫领域“六个重点”开展工作,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任务。之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于永浩指出,钦南区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举全区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在开展奋战50天,全面完成2016年脱贫任务活动中,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四个超常规”措施和实行扶贫“三个一”动态考核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巡察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管党治党方面,部分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部分党组织党的建设缺失;个别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力。在扶贫领域方面,执行扶贫政策不彻底,有打折扣现象;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作风不实问题。
于永浩代表巡察组提出了两方面的整改意见。在管党治党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二是增强党的意识,加强党的建设。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在扶贫领域的意见建议,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二是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监督体制;三是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和防盗、防骗宣传,提高贫困户主体意识、脱贫意识、安全意识;四是加大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
于永浩强调,钦南区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管党治党的要求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认真抓好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确保我市脱贫攻坚战打得准、干得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黄球表示,钦南区将以这次巡察反馈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钦南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以严明的政治态度,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二是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切实抓好每个巡察问题的整改。三是以严肃的作风纪律,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市委第三巡察组其他成员,钦南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镇(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