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对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钦州市于今年4月20日正式启动保留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工作,目前全市保留公务用车喷涂标识工作已全面完成。
此次喷涂统一标识的车辆均需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和监督电话。公务用车标识根据车身颜色分为玉白色和公安蓝色,喷涂于车身两侧车前门,市本级喷涂“钦州公务”“钦州执法”及“0777-12388”监督电话字样,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喷涂标识字样冠行政区划名称,如:“灵山公务”“灵山执法”“钦南公务”“钦南执法”,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电话号码为监督电话。
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市所有公务用车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全部分类登记在册,对公务用车行驶情况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强化监督检查,严查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行为,同时对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情况,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全市应喷涂各类公务用车共697辆,已完成喷涂697辆,完成公务用车喷涂标识100%。全市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使公务用车在阳光下行驶,严防“车轮上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