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7月24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17年第三次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潘瑾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晓红和市中级法院院长卢上需、市检察院检察长潘婧奎等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上半年工作情况。指出,今年以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取得了新的成效。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790件,同比增长28.7%,结案617件,结案率78.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5人。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其他成员单位移送案件和案件线索14件;其他成员单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6件。开展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共整治“村霸”41人,逮捕涉黑恶势力人员14人。
会议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协调小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最大作用;二要强化案件线索移送,提升查办案件整体合力。在办案过程中,各执纪执法机关在案件管辖、案件性质、处理方法、办案方式等方面产生分歧或对上级领导批示的案件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反映,及时妥善处置,提高办案效率;三要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合办案和责任追究,全面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化开展。会议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是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深挖细查线索,突出打击重点,严打“保护伞”, 确保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工作取得新成效,为顺利推进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