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市委巡察工作以来,钦州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巡察质量和震慑效果,强力推进巡察工作。前两轮共巡察5个县(区)、13个市直单位,发现问题线索206件,目前已转立案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
配强巡察队伍,确保高位运转。选优配强巡察队伍,每个巡察组成员由熟悉纪检监察、党建工作、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业务的人员组成,确保巡察组人员结构优化、业务互补,有利于精准发现问题。组建巡察工组长库、人才库,人员主要从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且熟悉纪检监察、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的干部中选配产生。每次巡察,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一次一授权”、“一次一轮换”、“岗前必培训”的原则,采取随机选配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办法,运用“以老带新、新老协作”工作模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稳步推进巡察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巡察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六个一”(即成立一个机构、进行一次动员、开展一次约谈、坚持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分析)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巡察组出勤登记、工作用车管理、办文办会流程等八项内部管理办法。出台“三个一”(即一个人告知、一次性告知、一张单告知)告知制度,建立“问题导向式”巡察机制,明确问题巡察责任分工,精准搜集问题线索。
深挖问题线索,助力提升成效。一是全面谈话找问题,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以及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人员列为必谈对象,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具体情况。两轮巡察共开展谈话1660人次,直接掌握线索切入点96个。二是聚焦问题找线索,执行周报制度集中排查,采取“同步开展、穿插进行、同时推进”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率。三是集中研讨甄别问题。摆问题、找线索、讲意见,甄别每一个问题线索。截止目前,两轮巡察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90件。
强化整改销号,彰显巡察成效。市委首轮巡察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22类,提出意见19类。挂图销号督战,要求被巡察单位列出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并上墙,通过建账、管账、交账、查账、销账“五账”管理模式,实行挂账一项、整改一项、满意一项、销号一项。派督察组深入一线、对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点穴式”跟踪督办,对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建章立制不到位的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的不放过。及时组织自查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首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充分彰显巡察成效,在全市干部队伍中形成有效震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维护党和政府威信。
截止目前,督办浦北县对“江城街道公家村委至四队的道路建设项目存在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问题,由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把“江城街道公家村委至石塘口四队道路”项目名称更变为“石塘口至大石头、塘门车麓、山岐麓、茶地麓道路,并退回项目建设资金47.52万元;灵山县对巡察反馈扶贫资金拨付慢的问题,通过精简拨付程序,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进度,有效地解决了扶贫资金滞拨问题;督办钦北区对重新核查认定为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217户予以除名,取消5户由于镇、村干部工作原因违反规定申报“贫困户”名单,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和批评教育。督办钦南区项目犀牛脚岭脚村委滨海路旧塘至插墩段道路擅自变更施工方案问题,督促施工方退回工程款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