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要求和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桂纪发〔2017〕6号)精神,进一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浦北县林科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浦北县林科所通过制定国庆节加班方案、清明节、“三月三”和端午节值班表的方式,安排单位干部职工在节假日轮流值班,违规发放节假日加班费6568元。浦北县林科所所长黄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节假日加班费被责令退出上缴单位账户。
钦北区那蒙镇人大副主席方福琨违规大操大办乔迁新居事宜。2013年9月,方福琨在担任钦北区那蒙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期间,违规大操大办进新居酒席,分三次设宴80桌,并宴请同事和下属参加酒席。方福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清、执行不严,甚至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监督,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放松、不让步,坚决防止“节日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