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8年1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张梅出席反馈会议,对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和党组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肖雄帅分别向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人社局党组书记李祖华就做好巡察整改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0日至1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围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盯住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成果运用提出明确意见。
肖雄帅指出,2013年以来,市人社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以及十九大精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重大项目推进迟缓,大局意识不强,在一些工作上没有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统筹谋划,主动服务不够,个别重大人才项目推进效果不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基层党建薄弱,二层单位党支部活动不正常,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对下属单位和干部监督管理偏松偏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一些领域廉洁风险较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扶贫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专责小组牵头单位作用,扶贫财务开支账目管理不规范等。同时,巡察组对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肖雄帅提出了七点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四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五是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六是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管理,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七是狠抓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推进全市人社工作健康发展。
张梅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深刻领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这一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新精神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要切实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措施,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及根源,按时完成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要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李祖华表示,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市委第二巡察组成员、市人社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及市人社局有关部门、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