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寿贵是我们认识的人,他严重违纪违法,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最终落得这个下场。通过观看旁听庭审,让我深受教育,我要引以为戒、廉洁从政。”
“走进法庭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比其他教育都要震撼和生动,让我们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具有更真实和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
“身边人”最让人受到感染,“身边事”最让人印象深刻。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2月2日,钦州市组织领导干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灵山县人民法院,通过现场旁听和视频旁听的方式,旁听了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黄寿贵涉嫌受贿案庭审,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警示。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从2004年至2017年期间,黄寿贵利用其担任钦州市钦北区区长、区委书记,钦州市钦南区区委书记,钦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钦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82.5万元和4万欧元。
钦州市纪委负责人表示,春节将至,年节假期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重要节点,是人民群众看党风政风的关键时期。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黄寿贵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庭审,让党员领导干部“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以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教育效果,督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节俭文明过节。下一步钦州市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通过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和法纪意识,守好纪律红线,保持洁身自好,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
钦州市四家班子领导,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区)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及驻钦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等共700多人旁听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