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监委委员覃黎魁带领督导组到钦州督导生态环境领域责任追究工作。
覃黎魁召集钦州市纪委监委、北海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钦州市、北海市开展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责任追究工作情况,协调推进问责追责有关工作。
覃黎魁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线索,要快速优先办理,特别是要深挖党员干部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问题和背后的腐败问题。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责追责工作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程序开展,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主动作为;要实事求是、分清责任,把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充分履职、落实责任、整改得力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整改不力或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区分开来,使政治坚定、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的干部得到鼓励,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
覃黎魁充分肯定前一阶段钦州市、北海市的环保问责工作,对钦州市开展环保问责工作态度鲜明、行动迅速、依规依纪依法,给予高度肯定。座谈会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钦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潘瑾兴陪同,并就钦州市环保问责工作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