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州市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常态化工作方案》,明确落实主体、检查方式和范围、结果运用,推动“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落实常态化。
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将六项重点任务细化量化为18个具体指标,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明确各级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是推进“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落实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和培训,促进“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全面从严、抓实抓细、常抓常严,体现特色和高质量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推进“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抓实分管领域的政治建设,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检查方式和范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纪检监察职能,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奔被检查县(区)或部门单位,综合采取座谈、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并覆盖全市4个县(区)、66个镇(街道),各开发区、管理区和所有市直单位。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监督检查覆盖到所在县(区)直单位党组织;并充分发挥党建和廉洁工作站作用,将“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有关精神作为工作站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延伸到村(社区)党组织。
明确结果运用。将政治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摆在首位,纳入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首要内容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责首述内容,加强考核考评。市委每轮巡察必巡“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巡察发现的关于政治建设、政治规矩、政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从严从实整改,以政治巡察保障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首位。